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示。根据《管理办法》和《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等公告。

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公司员工可在

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止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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