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5月29日,记者了解到,今年因非法占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秀英分局处罚。

据悉,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是北京市,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大林村委会排溪村地界上建设安置房8号地块项目配套员工生活区(活动板房及水泥硬化地面),非法占用的8492.54平方米(合12.74亩)土地。5月11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将非法占用的8492.54平方米(合12.74亩)土地分别退还给灵山镇大林村委会迈永村民小组、大林四村民小组、排溪村民小组、大林市一村民小组、西排村民小组;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农用地且不符合“多规合一”规划用途面积为8466.35平方米(合12.70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活动板房、水泥硬化地面)。

此外,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是天津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永万路旁的土地建设板房、晾衣棚并硬化地面,非法占用建设用地480平方米。2月23日,中交一公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4.8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全部土地。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