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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公安局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平安建设”“昆仑2023”“清风行动”及“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6月10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当顺乡玛什多林区一民工发现一只类似马麝的野生动物幼崽,请求救助。
接警后,县公安局森警大队联合昂拉派出所迅速前往现场处警。经了解,该野生动物幼崽身体无外伤,可能与群体走散,长时间未进食,现十分虚弱,无法站立行走,不具备野外生存的能力。随后,民警将其送往省野生动物繁育救护中心进行救护,经确认,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羊幼崽。经专业人员精心喂养和护理,岩羊幼崽恢复精神,无生命危险。
尖扎公安呼吁全县群众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行动中。如发现野生动物受伤、被困时,请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实施救助。(尖扎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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