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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杨住建 扬州发布记者 姜传刚 文

记者13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扬州市近日印发通知,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第一轮专项排查,排查重点围绕七方面内容展开。

排查重点包括:对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标准中A类隐患),全面梳理整治燃气场站安全间距、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违章占压、液化气违法充装作业等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对照《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要求,检查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停复供气是否按照流程对燃气设施检查、对用户进行告知等;燃气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燃气加臭、站内槽罐(撬)车装卸作业等各项操作规程,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购买加臭浓度达标的液化气气源;燃气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是否执行"先通风、再监测、后作业"程序等;燃气企业是否违规向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车库、地下和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供应燃气,是否开展餐饮等公共场所入户安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的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加快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管阀";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排查整改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的通知》文件部署,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企业、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制定需更换用户清单,督促燃气企业将有关情况录入用户服务系统,完善一户一档工作。

市住建局要求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帐,因工艺缺陷或外界因素等导致的重大隐患,应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落实安全防范和停产整改措施,推动隐患整改闭环。对于企业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局相关负责人强调,要加强当前汛期、高温、强对流天气的防范应对,做好场站喷淋系统、排水系统、防雷设施和跨河管道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燃气供应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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